疑難排解

關於網站

網站使用條款

<BEAMS TAIWAN 官方線上購物商店使用條款>

1.「BEAMS TAIWAN 官方線上購物商店」係由碧慕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營運之網站。本公司之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碧慕絲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原田 至玲

營業處所所在地:台北市松山區富錦街382號1樓

洽詢聯絡方式

電話:(02)7753-3966(服務時間:11:00~13:00 14:00~18:00,週六日、假日、春節除外)

電子信箱:info@beams.tw

2.本公司訂定「BEAMS TAIWAN 官方線上購物商店」(以下簡稱「本服務」)服務之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如下:

第1章 總則

第1條 本條款之範圍及變更

1.本條款係規定使用本公司營運之本服務相關之條款。商品交易網頁頁面顯示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亦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2.本條款應適用於所有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於第3條定義)。

3.本公司與使用者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本公司變更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時,應利用網站刊登或使用者登錄之電子信箱等本公司判斷係屬適當之方法,通知使用者並於獲其確認後為之。

4.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有變更時,本服務之相關使用應適用變更後之條款,使用者應僅遵守變更後之條款。

5.本條款之條款如有疑義,應為有利於使用者之解釋。

第2條 本服務之使用

使用者應依相關法令等暨本條款及本公司另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網站服務導覽說明等使用本服務。

第2章 使用者

第3條 使用者

本條款所稱之「使用者」,係指於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下,搜尋、瀏覽或使用本公司於本服務提供之圖像、文字、設計、LOGO、影像、程式、構思、資訊等(以下統稱「內容」)之人員總稱。
此外,亦應包含後述第4條定義之完成BEAMS CLUB TAIWAN註冊之顧客(以下統稱「會員」)。

第3章 會員

第4條 會員

所稱會員,係指於同意「BEAMS CLUB TAIWAN 條款」下,向本公司申請加入「BEAMS CLUB TAIWAN」會員,經本公司同意其加入會員,以所定註冊程序於專屬頁面上完成必要資料註冊者總稱。

第5條 會員註冊

1.會員註冊申請人應經由本服務之專屬頁面輸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郵遞區號、地址、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及設定密碼後,申請註冊會員。

2.未滿20歲者,申請註冊會員時經監護人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始得註冊。

3.本公司於接受依第1項提出之申請時,應發送註冊確認郵件,並於收受該郵件階段,辦理申請人之註冊。

4.該當以下任一款情形時,本公司不接受該註冊申請:

(1)經查會員註冊申請人過去因違反任何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相關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等情事,遭註銷註冊等處分時。

(2)經查會員註冊申請人所申請之內容存有虛偽事項時。

(3)經查會員註冊申請人就過去本公司提供之任何服務,曾有延遲履行支付費用等債務、長期無法收貨等、不當要求退換貨或其他債務不履行之情事時。

(4)經查過去曾有本條款第18條(禁止事項)之行為時。

(5)其他於本服務之營運、管理上,經本公司合理判斷接受註冊並不適當時。

第6條 註冊內容之變更

1.會員向本公司註冊之事項有全部或部分發生變更時,應依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盡速變更註冊之內容。

2.因會員未正確變更註冊內容所致之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7條 本服務之停用及會員註冊之註銷

會員有該當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時,本公司得經事前通知,對該會員採行停用本服務、註銷會員之註冊及其他本公司認屬適當之措施。

(1)經查過去曾因違反任何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相關條款等情事,而遭註銷會員註冊等處分時。

(2)經查註冊之內容存有虛偽事項時。

(3)經查就本公司過去提供之任何服務,曾有延遲履行支付費用等債務、長期無法收貨等、不當要求退換貨或其他債務不履行之情事時。

(4)經查過去曾有本條款第18條(禁止事項)之行為時。

(5)違反本條款之規定時。

(6)其他於本服務之營運、管理上,經本公司合理判斷身為會員並不適當時。

第8條 退出會員程序

依「BEAMS CLUB TAIWAN 條款」第10條,會員得隨時退出會員。

第9條 BEAMS CLUB ID、電子信箱及密碼之管理

1.會員應嚴加管理、保管BEAMS CLUB ID、電子信箱、註冊等時之自設密碼。

2.除經本公司事前同意,會員不得轉讓、買賣、承繼、出借、揭露或洩漏BEAMS CLUB ID、電子信箱或密碼予第三人。

3.會員發現BEAMS CLUB ID、電子信箱或密碼遭第三人盜用時,應立即連絡本公司,本公司將立即停止該帳號之使用及所涉交易。本公司自行發現有上述盜用時所為之處理亦同。

4.會員應就因BEAMS CLUB ID、電子信箱或密碼之管理不善、使用上之過失、疏失、遭第三人盜用等所產生之損害自行負責,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0條 個人資料之使用及保護

針對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保護,依本公司按個人資料保護法另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為之。

第4章 商品之購買

第11條 商品之購買

1.會員得使用本服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等。

2.會員得於本服務之網頁瀏覽商品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如欲購買商品等,應依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申請購買或使用商品等。

3.前項申請流程,會員於確認所輸入、註冊之寄送地址、訂購內容等,並按下訂購按鈕後,於本公司確認訂購內容之電子郵件送達會員之時點,會員與本公司間即成立該商品等相關買賣契約。會員得登入本服務,於我的頁面確認訂購內容。

4.因限量商品或清倉商品數量有限,商品網頁中將註明「少量現貨」或「缺貨」。標註「缺貨」者,則無法訂購。

5.不論前項規定為何,就本服務之使用有不法行為時,本公司得就買賣契約採行取消、解除或其他適切之措施。

6.本服務之商品等配送為付費制,配送範圍限於台灣境內。配送將以宅配方式運送至會員指定之地址(單筆訂單運費為NT$ 90。但於單筆訂單消費滿NT$ 3000以上者,免運)。

第12條 付款方法

1.商品等付款金額為含營業税之商品等消費款項及相關處理手續費、運費之總和。

2.有關經由本服務所購買之商品等之付款,應僅限以超商預先付款、貨到付款、會員本人信用卡(Master、VISA、JCB卡)付款或其他本公司認可之付款方式。

3.採信用卡付款時,會員應遵從與信用卡公司間另行締約之條件。此外,會員與信用卡公司等之間發生任何涉及信用卡使用之爭議時,應由會員與信用卡公司間負責解決。

第13條 商品等之退換貨

1.商品之退換貨,應自收受商品起7日內,依本公司指定之方法申請辦理。但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解除例外規定,下列品項不得辦理退換貨:

(1)客製化商品。

(2)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相關商品(貼身衣物或襪子等)。

2.就商品之換貨,可能因商品缺貨等理由而無法提供換貨。於此情形下,本公司應退還該商品等相關消費款項。

第14條商品等相關免責

因寄送地址不明等發生之問題,本公司經連絡會員登錄之連絡人及將商品等寄送至購買商品時所指定之收貨處所,即為履行商品等之交付債務並自該債務免除責任。

第5章 服務之使用

第15條 提供之服務

作為本服務之一部分,本公司提供下列服務:

(1)會員使用我的頁面(於第16條定義)。

(2)瀏覽本服務連結內容

第16條 我的頁面(My Page)之使用

會員得使用本公司所定之我的頁面。會員得於登入後之我的頁面,瀏覽各項功能或針對各項功能進行輸入、變更、更新、刪除資訊等。

第17條 免責事項

1.提供由本服務通往其他網站或資源之連結、或提供由第三人網站或資源通往本服務之連結時,本公司就該連結網址之内容、使用及其結果,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法性、有效性、正確性、確實性、安全性、最新性及完整性。)。此外,本公司合理判斷連結網址之網站或資源内容違法,或於本服務管理營運上該內容並不適當時,得刪除該連結網址,無須向會員為任何通知。

2.本公司於以下之情形,即便本服務遭暫時停止、中止或變更,就會員直接或間接蒙受之一切損害、損失、不利益等,不負任何責任。

(1)發生火災、地震、洪水、落雷、大雪等天變地異時

(2)戰爭、內亂、恐攻、暴動、騷亂等社會之不安時

(3)無法由本公司簽約之電話公司、搬運公司或網路服務提供業者提供適當服務時

(4)本公司發生技術上無法應對之事由時

3.本公司應依會員登錄內容處理事務,以履行本公司債務而得免除責任。

4.會員如因使用本服務造成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任何損害,應由該註冊人以其責任及費用解決,概不得造成本公司損害、損失、不利益等。

第18條 禁止事項

使用者概不得有以下行為。萬一因違反本條以致本公司或第三人發生損害時,該使用者應負責賠償該損害全額。

(1)如造成本公司權利損害之行為或有造成該等情事之虞之行為

(2)以商業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但本公司事先同意者除外。)

(3)違反法令之行為或有違反法令之虞之行為

(4)就透過本服務取得之內容,使用者於私人使用範圍外使用之行為

(5)就透過本服務取得之內容,藉由其他使用者或其他使用者以外之第三人重製、銷售、出版、公布、公開之行為及諸如此類之行為

(6)將設計於妨礙、破壞、限制電腦軟體、硬體、通訊機器功能之電腦病毒、電腦編碼、檔案、程式等內容上傳至本服務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之行為

第19條 智慧財產權

1.透過本服務提供之內容,其智慧財產權皆應歸屬於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使用之第三人。

2.無論目的為何,如經發現擅自重製、擅自轉載、其他擅自二次使用本公司內容之行為等依國內及國外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禁止行為,應由本公司立即採取法律措施。

3.違反本條規定以致與第三人間發生任何爭議時,會員應以其責任與費用,解決爭議並不得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益等。

第6章 服務之運用

第20條 資訊管理

1.為調查使用者之存取履歴及使用狀況或提升對使用者之服務,本公司收集使用者存取履歷相關下列資訊。

(1)使用者存取本服務伺服器時之IP位址或手機終端之機體識別碼相關資訊(不含個人資訊之識別)

(2)本公司透過cookie技術(係指透過Web瀏覽器,暫時將資料寫入使用者電腦,記錄儲存使用者最後網站來訪日期與時間、網站來訪次數等之技術。)取得之使用者存取資訊。

2.使用者了解使用者於Web瀏覽器設定拒絕cookie時,有可能遭制限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第21條 本服務之維護

1.本公司為使本服務保持在良好運作狀態,得於以下任一款之情形,以事前或事後公告暫時停止或中止本服務。請使用者隨時確認網站公告。

(1)定期維護及以及緊急維護提供本服務之電腦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時

(2)因火災、地震、洪水、落雷、大雪等天變地異,難以運用系統時

(3)因戰爭、內亂、恐攻、暴動、騷亂等社會之不安,難以運用系統時

(4)因系統不良及第三人不當存取、電腦病毒之感染等,難以運用系統時

(5)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基於相當之依據提出請求時

(6)其他本公司判斷不得已而須停止或中止系統時

2.就系統之安全性,請於「防護措施」頁面確認。

第22條 其他

1.就本服務之使用,如發生無法依本條款或本公司之指導,應對解決之問題,應於本公司與使用者間,由雙方秉持誠意協商解決之。

2.就本服務之使用,如有訴訟之必要,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將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或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所定管轄裁判所排除。

附則:本條款應自2018年3月19日起適用所有使用者。

本條款與本服務之所有申訴、洽詢聯絡方式如下。

BEAMS TAIWAN官方線上購物商店客服櫃台

TEL:(02)7753-3966(服務時間:11:00~13:00 14:00〜18:00,週六日、假日、春節除外)